丛林2005年第1-2期   第37页

盂兰盆节在中国汉族地区的风俗流变

李林


  汉族地区夏历七月十五日,佛教称为“盂兰盆节”。
  “盂兰盆”,是梵语Ullambana译音,意为“救倒悬”。后来,人们误解这个“盆”是汉语,便说此“盆”乃盛供品的器皿,供奉此具可以解救先亡倒悬之苦。
  其典出自《佛说盂兰盆经》。据说释迦牟尼的弟子当中,有一位名叫目犍连尊者(也叫目连尊者或目莲尊者),他在佛陀十大弟子中,以“神通第一”而见称。一天他想起自己已经去世的母亲,不知现在何处?于是目犍连尊者就人定观察,见到母亲居然堕在饿鬼道中,受尽饥渴之苦,惨不忍睹,尊者悲痛万分,就急忙用自己之钵,盛满白饭,运用神通送中给母亲充饥。其母见了白饭,迫不及待,非常高兴地伸出双手,捧到面前,当开口吃时,突然间整钵的白饭,都变成烧焦的炭一样,不能食用!目犍连尊者看到这种情形,心里非常悲痛,不忍母亲在饿鬼道中受苦,而自己又无法使她脱离苦境,于是恳求佛陀代为设法,济拔其苦缚。佛陀于是指示目犍连在七月十五日,以百味饮食置于盂兰盆中以供养三宝、供养十方众僧,以此功德之力、并合众僧之力解救其母。目犍连尊者听闻佛陀教导之后,于七月十五日那天,预备种种饮食,盛于盆器之中,恭敬虔诚地奉佛献僧。
  当时佛陀也由于这个因缘,而讲了一部《盂兰盆经》。后来佛陀便宣传这样的功德可以使七世父母和现生父母在厄难中者,脱离饿鬼道、生人世或天界受乐。佛教徒于是据此建盂兰盆会。
  那么,盂兰盆会为何要在七月十五日举行呢?原来,中国僧人沿袭印度佛教惯例,从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这九十天中,定居在某个寺中,不得随意走动。这样一来可专心修道,二者可以避免伤害草木虫类,是即所谓“夏安居”。七月十五日乃“解夏”之日,是日僧众聚集一堂,庆祝法岁周圆。在佛经原意,这个节日当是僧众最快乐的日子,戒经里称七月十五日为“佛欢喜日”和“僧自恣日”。因为佛弟子在整整三个月中,严持净戒、勤修梵行,都能有所成就,佛看到弟子们能够在佛法上得到利益,就和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女在学问上或是事业上有了进步一样,故名“佛欢喜日”。而僧众在三个月中的精进修持,有时不免自生放逸,或看到他人放逸,到了这个时候,各人都可以尽情的发露、检举,以期达到彼此互相砥砺,互相切磋,清净、忏悔而增进道业的目的。再者,三月中的谨严肃静的生活,此时达到了一个阶段,在起居饮食上面,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与自在,所以又名为“僧自恣日”。
  由此可见,依照佛教来说,七月其实是最吉祥的好日子,现在佛教中依然有很多学道者,或寺院中保持结夏安居、定期修持学法的生活,专心精进用功,亦得到龙神护法的欢喜,这么说来,七月这个月岂不是最吉祥的欢喜月吗?
  《佛说盂兰盆经》据说是西晋时期翻译到中国的,然而有人考证其实为伪经,说不定还是佛教传人汉地后相当一段时期后特意伪造的,则盂兰盆会的起源更有其他原因。我们认为,盂兰盆节乃是佛教为了对抗道教中元节而设立的节日。正如上元节本为道家节日,后来佛教也渗杂进去一样。在汉族地区,佛教为了显示自己时时处处都比道教高明,便在一切场合(当然包括节日活动)与之角抵。同时为显示自己“有据可查”,便不惜伪造佛经为其提供理论依据。
  我们不妨看看中元节的起源。
  中元节源于道家。道士有“三元斋:正月十五日天官上元,七月十五日地官为中元,十月十五日水官为下元”。”那么,道家中元节的源始又如何呢?我们认为七月十五日之所以成为中国的一个节日,应源于汉民族的祭祖风俗。
  民间祭祖是人类早期的一种宗教形式。关于七月份祭祀祖宗超荐亡灵的举措,是中国自古以来就风行而不替的。孔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可以说,祭祀祖宗无形中已经成了中国民间的一种宗教。至于祭祀的季节,古时有春秋二祭,现在普遍流行的清明扫墓、中元超荐,多少是来源于此的。
  另外,人类早期文明是农业文明,祈求农事顺利、来年丰收是祭祖仪式的本质寓意。我国大陆农历七月中旬正是农作物收获季节,人们以农产品祭祖,既使先人在“阴间”也能享受收获,又可趁此谢田神、土地等神灵的恩德,更重要的是希望死去的亲人能保祐来年丰收,所以祭祖实为祭鬼神。
  民间流行的中元普度,不惜金钱以备牲祀,用意无非是普施孤魂,民间又称此为“拜孤魂”或“敬好兄弟”(中国人“崇鬼”、“畏鬼”,又“谄鬼”,不敢直呼鬼名,故以“好兄弟”称之),所以民间又称七月十五为“鬼节”。这与佛教举行盂兰盆会的意义,无论是从行事上与对象上说,都是不相应的。我们看《中华全国风俗志》,便会发现许多地方完整地保存了中元祭祖的古风而少有佛道之影响。
  只是后来,道家纯以此日为孤魂野鬼之节会,遂失去了祭祖的本来面目。《道经》云:“七月十五日中元之日,地官校勾搜选人间,分别善恶,诸天圣众普诣宫中,简定劫数,人鬼传录。饿鬼、囚徒,一时皆集,以其日作玄都大献于玉京山……道士于其日夜诵是经,十万大圣齐咏灵篇,囚徒、饿鬼俱饱满,免于众苦,还得人中”。北魏时,寇谦之承张道陵之说,以孟春、孟秋、孟冬的望日为三元:即正月十五为上元,此为天宫赐福日;七月十五日为中元,是地官赦罪日;十月十五日为下元,是水官解厄日。
  可见道教中的中元节,是为鬼魂赦罪乞恩的,一般所谓之中元普度,实由于道教地官赦罪事与儒家祭祀祖宗事混合而成的,在形成之初与佛教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中元节在道教那里成为解脱囚徒恶鬼的节日,民间以讹传讹,不知是日原为祭祀先祖以求丰收之日。而佛教传入中国后,宣称于七月十五日施佛及僧,仗十方众僧威神之力,可以解脱现世父母、七世父母、六亲眷属出离三途之苦。这与中国传统礼仪又有很相通的地方,佛教徒便适时应机藉此事广为传播,于是儒、道、释三种文化杂糅并合的中元节行事,就普遍地宣扬开来了,造成了今日根深柢固举国风行的宗教仪习。
  佛教盂兰盆节的形成,可能还与汉族的“中元饭贤”之习俗有关。印度本土并无七月十五盂兰盆的习俗,且印度历法,和西洋相同,实行阳历,印度更将一月分黑白月,黑月、白月各十五日,以阴历七月十五来荐亡,并不合印度历法;再者,佛教重个人因果,如是因、如是果,并无别人可以代行赎罪,或荐拔七祖亡魂之说。又,供养僧众以求荐拔之说,疑亦是仿自东汉三张的饭贤消灾之法而来[2]。
  道教在三张时期,曾将信徒所捐米粮,设义舍以供行旅,信徒在平时遇灾患不如意时,则有设厨饭贤,借以消灾、祈福、荐亡之法——“家有疾厄,公私设厨,名曰‘饭贤’。可请清贤道士上中下十人、二十四人、三十人、五十人、百人,不可不满十人,不足为福。贤者廉洁,亦能不食,食亦不多;服饵浆药,不须厚馔,是世人所重,献之,崇有道耳。此时应须立坛,先三日清斋,后三日言功,贤人身中多神,故饶之。德重,故厚之。食以饱为度。味以适为期。供食一如斋食,不得荤秽,犯者五刑论。”而《老君音诵诫经》所言设厨会之时机甚多,有求福请愿,有为病者救度,有信众犯律自解,有为亡人“迁度魂灵”、“五祖七世父母,前亡后死免离苦难”等等。
  因而借由饭贤以求消灾荐亡,乃是汉魏六朝道教的普遍信仰,而竺法护等僧人发起的供僧荐亡,亦应是借鉴道教的礼仪而来。
  在盂兰盆会中所设之斋食供养,称为盂兰盆斋;供佛的百味饮食、百种器具,称为盂兰盆供;后世多以瓜、果、面、饼、茶、饭等,供养饿鬼。“盂兰盆节”的形成使七月十五日彻底成为名符其实的“鬼节”,自此中元节约定俗成而为三大冥节之一。所以难怪世俗一般人,对于七月大多是忌讳的。家庭喜事,都避免在七月间举行,尤其是年老一辈的人,仍然迷信七月乃是每一年度的开地狱门时间,地狱中的鬼魂多数出来人间飘荡,深夜出门不小心、或时运低,容易碰鬼惹祸。更有甚者,竟然说七月不可婚嫁,七月娶的是鬼新娘,七月生的是鬼孩子……等等。七月简直成了名副其实的“鬼月”,直教人事事忌讳。

  在此我们主要讨论的盂兰盆节在中国汉族地区的流变。

  至于汉地依据《盂兰盆经》而举行规模性、建制性仪式,创始于梁武帝萧衍。《佛祖统纪》卷三十七记载,大同四年(538年),梁武帝幸伺泰寺,“设盂兰盆斋”。[3]义楚《释氏六帖》云:“梁武每于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养,以车日送,继目连等”。但那时盂兰盆会还仅限于在寺庙中举行,并且具有浓厚的佛教色彩,影响有限,还不足以同道家争夺天下。但晋朝时期,佛教开始盛行,帝王以及群众普遍举行盆斋,以报祖德。中元节的“主角”遂由道士变为僧人。如晋·宗懔《荆楚岁时记》曰:“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寺。”可以说自此盂兰盆会这一佛教法事,才与中元节结合起来纳人整个汉族的节日体系中去。
  唐代是佛教大发展时期,其时风俗对于盂兰盆供是很重视的。唐代道世的《法苑珠林》卷六十二{祭祠篇)记载,当时“国家大寺,如长安西明、慈恩等寺,……每年送盆献供种种杂物及舆盆音乐人等,并有送盆官人,来者非
  并且,在唐代,盂兰盆会还走出寺院,进入宫廷和富贵人家。据顾禄《清嘉录》考证:“(盂兰盆会)六朝时已行之,唐代且行之禁中”。当然,皇宫内举行孟兰盘供,其供器就十分庄严,多以金银作为装饰。如代宗大历元年(766年)“七月望日于(宫)内道场造盂兰盆会,饰以金翠,所费百万。又设高祖已下七圣神座,备幡节龙伞裳之制,各书尊号于幡上以识之……幡花鼓舞,迎呼道路,岁以为常,而识者嗤其不典”。[4]“识者嗤其不典”证明以盂兰盆祭先祖还是个新鲜物事,盖佛家行此斋会的本来目的是供养僧众,现在反成为服务皇家的另类礼仪。
  民间的盂兰盆会也日见热烈,如当时都城长安民众作各种奇妙的花蜡、花饼、假花果树等,七月十五日在城中诸寺设立供养,城中百姓都到寺庙参观游览,“倾城巡寺随喜,甚是盛会”。”相比之下,道家中元节的声势就颇有不及了。
  这样,盂兰盆节在唐代即完成了由“斋僧”到“祭祖”的转变。本来,如前所述,若按《盂兰盆经》的原意,目犍连行斋会的目的,乃是以此功德为母赎罪,并集众僧之力救母出苦海,所以其供养的对象应是佛祖和僧人。但自唐代宗以来,盆供的对象成为死去的亲人,恰如庸代杨炯《盂兰盆赋》云,此举“上可以荐于七庙,下可以纳群动于三事”,由此即可看出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包容大度及中国人的“拿来”主义。
  在宋代,最高统治者并非极力提倡佛教,佛家的地位相对有所迭落,所以有宋一代,中元节的活动又变成以道士为中心。周密《武林旧事》记曰:“七月十五日,道家谓之中元节,各有斋醮等会。僧寺等则于此日作孟兰盆斋”。可见在宋代,中元节的名称还是被大众接受认可的。
  宋代举行盂兰盆会的目的不仅有祭祖,还有“荐亡”,就是超度亡灵,而供佛及僧的意义就越发减少了。与其相反的一个变化,就是盂兰盆供越发富丽庄严、荐亡超度的意味更浓。据《事物原始·中元》记,是日“令僧设大会,焚钱山,祭阵亡军士,设孤魂道场”。此日民间多“印卖《尊胜》、《目连经》,(于盂兰盆上)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对于普通百姓家,僧人也“率施主钱米,与之荐亡”。”这样,盂兰盆就成为实用的祭祖荐亡的工具。
  自此以后,盂兰盆会便成寺院中每年重要行事之一,其主要内容是诵经施食,白天诵经,晚上放焰口施食。寺院在盆会前数日就要搭建三坛:佛坛(特称“中元坛”)、普施坛、孤魂坛。将大殿打扫乾净,准备各种供器。在坛上摆五行桌子,每行一张方桌,四张条桌。第一行方桌上供一锡钵盂饭,左右四张条桌并列十余盘果晶;第二行中间供盂兰盆一座盂兰盆内叠放着甘美的熟蔬菜二十四色,两边的条桌上仍摆放果品;第三行中间方桌上供一大碗净水,碗内浸上几朵鲜花,两边的条桌仍然摆放果晶;第四行中间方桌供一大瓶荷花,左右两边的条桌上依然摆放果品;第五行中间方桌供设香案,左右两边的条桌上搁放自恣僧的物品。在桌子的四边用木栅栏围住,防止食荤、酒人混入,南北两旁开小门,供参加盆会的僧侣和施主出入,在小门旁各派二人把守,犹今日之门卫,禁止闲人进入。在坛的四周贴上许多写有“此系清静供坛,恭迎三宝天神降临之所,各宣诚敬,凡饮酒契荤者莫入。”在山门上则贴“盂兰盆胜会”的匾额。至于民间的盂兰盆会仪式就要简单多了。
  元德辉重编《百丈清规》卷七《节腊章·月分须知》中云:“七月初旬,堂司预出孟兰盆会诸寮看诵经单,预牵众财办斛食供养。十三日散楞严会。十二日解制。当晚设盂兰盆会,讽经施食”。元代明本《幻住庵清规》云:“七月十五日解制人事。此夜分启建盂兰盆胜会以济幽爽,以报劬劳。此会亦须预出经单,请大众随意披阅。此会有开甘露门一坛,请依而行之”。这就说明盂兰盆会的主要内容在于诵经施食了。
  这种仪式一直流行到明代。明代株宏《正讹集》中曾加以辩正云:“世人以七月十五日施鬼神食为孟兰盆大斋之会,此讹也。兰盆缘起目连,谓七月十五日,众僧解夏自恣,九旬参学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也。施食自缘起阿难,不限七月十五。所用之器是摩竭国斛,亦非兰盆。盖一则上奉贤圣,一则下济饿鬼,恶可得混?”可惜,这种正本清源的主张并没有为教内处接受。清代仪润曾欲两全其道,谓日献兰盆,恭敬三宝;夜施斛食,普渡鬼神。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卷八中详载《兰盆仪轨摘要》,其中有净坛绕经、上兰盆供、众僧仪食诸仪节,又附兰盆会约二十一条。但是各寺院遵行者不多,在群众中仍多以荐亡度鬼为盂兰盆会的主要行事。
  汉族地区盂兰斋会的举行形式及器物亦有所改变,民间以实用便利的器皿代替了宗教性的法器。其时只有“律院多依经教作盂兰盆斋,人家大率享祭父母祖先……取麻谷者,维之几案四角,又以竹一本,分为四五足,中置竹园,谓之‘孟兰盆’,画目莲尊者之像插其上,祭毕加纸币焚之”。[8]《东京梦华录》亦记曰:“以竹斫三脚如灯窝状,谓之‘盂兰盆’,挂冥钱、衣服在上焚之”。可见宋代民间流行的“盂兰盆会”已和“依经教”的寺院里的盂兰盆会有了很大不同,后者恐怕也已部分汉化。
  上述资料还告诉我们,汉族地区置盂兰盆的目的还含有庆祝丰收的成分,这是盂兰盆会在中国的又一转变。供奉“麻谷”这种长本农作物就是很好的说明。
  盂兰会初期在寺院中举行的时,难免带有印度宗教的阴郁凄惨的气氛。事实上,《佛说盂兰盆经》尽文字之所能竭力描绘出一副地狱的画图,这种悲剧情调很难让受热闹、求乐趣的中国人接受,于是大众便针对盂兰盆进行一番改造,“广为华饰,乃至刻木割竹,饴蜡剪彩,模花叶之形,极工妙之巧”。”宋代更是如此,所以明了个中渊源者感叹说:“今人第以竹为圆架,加其首以荷叶……失之远甚矣!”[10]不管怎么说,盂兰盆会的重心从寺院转向民间却是事实,这种外域色彩的淡化正是佛教中国化的结果,正是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进行同化的结果。
  在宋代,盂兰盆会还与民间游戏占卜等结合在一起。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记载:“故者残暑,不过七月中旬,俗以望日素馔享先,织竹为盆盎状,贮纸钱,承以一竹焚之,视盆之所向以占气候……谓之‘盂兰盆’,盖里俗老媪辈之言也。又每云‘盂兰盆倒则寒来”’。陆游所记种种,已纯粹是中国民间的发明了,与那“救倒悬”的旨趣怎么也拉不上关系。

  盂兰盆节在汉族地区,还逐渐演变为一种娱乐性节日,主要的娱乐活动有:

  演目莲戏。唐朝的俗讲师曾经把“目莲救母”的故事铺叙成《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宋元以后,俗文学作品以这个故事为题材的不少,例如戏剧有宋元杂剧《目莲救母》,明朝郑之珍的《目莲救母劝善戏文》,清宫大戏《劝善金科》;宝卷有《目连救母出离地狱升天宝卷》《目莲救母宝卷》等。一直到清朝末年,目连戏在地方戏的剧目里还占着很重要的地位。目莲戏的演出,记载最早见于宋代。北宋都城汴京“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搬)‘目莲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倍僧”。[11]由于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目莲戏的内容也从宣扬佛教的因果报应转变为宣扬儒家的教道伦理,后来更加进许多情节,且演出过程中结合多种传统民艺,以至于主题思想渐渐脱离了佛教内容。目莲戏不一定都在举行盂兰盆会时演出,民间戏班有很大的机动性。
  放河灯。其实汉族地区在上元、中元、下元三节均有放灯或点灯之俗。上元节是人间的元宵节,人们张灯结彩庆元宵。“中元”由上元而来。人们认为,中元节既是鬼节,也应该张灯,为鬼庆祝节日。不过,人鬼有别,所以,中元张灯和上元张灯就不一样——人为阳,鬼为阴;陆为阳,水为阴。水下神秘昏黑,使人想到传说中的幽冥地狱,鬼魂就在那里沉沦。所以,上元张灯是在陆地,中元张灯是在水里。
  南宋时临安多江河,为祭祀水中的鬼魂而有放河灯之举,且日期就定在中元节。《梦梁录》卷四记曰:“七月十五日,……龙山放江灯万盏”。此举“乃江神所喜,非徒事观美也”。[12]田汝成《西湖浏览志余》卷二十更云,放河灯是为了给溺死鬼“照冥”,使之能顺利归回地府。明清时此俗沿袭下来。如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记载:“七月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于水次放灯,曰放河灯”,“缚烟火作凫雁龟鱼,水火激射”。清代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云:“至中元日,例有盂兰盆会,扮演秧歌、狮子诸杂技。晚间沿河燃灯,谓之放河灯”。潘荣陛在《帝京岁时纪胜》中述之甚详:“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两岸观者数以千数。都中小儿于是夕执长柄荷叶,燃烛于内,又以青蒿缚香数百燃之,谓星星灯,结伴呼群,游乐于月下,更尽乃归”。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引《酌中志》载:“十五日中元……京都寺院,咸做盂兰盆追荐道场,亦放河灯于临河去处也”。在杭州地区,还有的以贝壳等物做河灯,河灯随流飘去,灯火冉冉,若没入水底,则岸上一片欢呼,认为此河灯已将溺死鬼送回了“老家”,整个活动就在一片火光中结束。
  与放河灯同时举行的,还有“烧法船”和“烧灵房”。烧法船是为了让鬼魂依此升入佛国;烧灵房则是趁地狱门开、孤魂游荡之际,把亡人在另一世界生活的住房及仆人、日用品寄送过去。当然“法船”和“灵房”都是由纸糊成的。北方地区少湖泊,所以有的地方不是烧法船,而是在地上“烧包袱”,其意图并无太大区别。
  也有于陆地施放的,称为“路灯”。盂兰盆节放灯,与其说为了照冥,不如说为了娱人。使汉族地区“鬼节”的风格为之一变。
  放焰口。焰口又名“面然”,佛经中的饿鬼名。放焰口就是僧尼诵念经文,施食饿鬼的一种仪式。诵经之法南北地方稍微有区别,音韵声调更多不同,但源其始本为肃穆庄重的宗教活动。清代杭州僧演出“瑜珈焰口经文,亦能编出各调戏曲,如孔雀经一般,除法师所念不唱外,其余按出宣唱,各调俱全。杭州城庙内外,不过一班之数。如日夜两坛,每人须钱一千。”[13]这就不是追荐死者而是取悦生人的娱乐形式了。《杭俗遗风》又记曰,有些和尚“用脆鼓铙钹放焰口者,名曰敲打焰口。其腔调之高朗,与敲击之圆活,诚有无出其右者。这里所谓的“敲打焰口”,已属世俗化的艺术形式了。说明放焰口的宗教仪式已逐渐脱离了佛教原义而成大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有趣的是,在南方某些地区,和尚们在台上大放焰口时,群众似乎对念诵经论并不感兴趣,一定要求僧人加唱一些俚曲时调,如《银纽丝》、《湘江浪》等,时人称为“小板焰口”或“花焰”。当然,这些表演与佛教严肃的施鬼礼仪毫无关系,不过是一种化俗导众的方便罢了。
  在汉族民间,如果先人亡故满三年者,儿女们要在这一天脱去孝服,改穿常衣,俗称换孝。
  此外,作为盂兰盆会重头戏的“普度”,其形式还分“公普”及“私普”两种。所谓“私普”,就是以街、庄等居住单位为主的普度,从七月初一到三十,村里居民大家共同商议,甲村是哪一天,乙村是哪一天,按照规定的日子轮流举行。在民间的信仰体系里,举行私普的当天下午,家家户户纷纷在门口摆上丰盛三牲四礼的饭菜,每盘菜上都要插一支香,细心一点的人家还会准备香烟、槟榔、胭脂、白粉等,祭拜完毕后,焚烧纸钱,然后撒供。如此一来,人们在施鬼、度鬼的同时,又造成无数牲灵成为刀下的牺牲品。民间这种残暴不仁、奢侈浪费、虚荣不实的恶风,亦难免造成更多的“冤鬼”。
  而“公普”,又称“庙普”,一般都在七月十五举行,俗语p旷拜七月半”,以各村庄的寺庙为中心,主祭人为当地的富豪或神庙主事者。除放水灯、架设普度坛外,并架设孤棚,以供置牲礼、棵、饭等祭品,并插有写着“庆赞中元”或“敬奉阴光”的旗子,供晶中必有全猪、全羊,饲主们认为猪公养得愈肥,表示心愈虔诚;甚至以鸡鸭鱼肉及面粉捏成飞禽走兽,乃至历史人物的花样,供欣赏之用,因此祭品十分丰富。不过在佛教的戒律中,禁止佛教徒杀生,所以佛门举行的盂兰盆会多采用素食,供佛斋僧,不像民间用三牲四礼、大鱼大肉的方式祭祀“好兄弟”。虽然如此,两者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要普度众鬼、广施甘露。
  顺便一提的是,宋代以来,盆供物品在由斋僧变为祭祖乃至施鬼的同时,又有人“遂钸食味于盆”,[14]这种做法端的是“误矣”。
  在有的地方,那天店铺也都关门,把街道让给鬼。街道的正中,每过百步就摆一张香案,香案上供着新鲜瓜果和一种“鬼包子”。桌后有道士或和尚唱人们都听不懂的祭鬼歌,这种仪式叫“施歌儿”。到了晚上,家家户户还要在自己家门口焚香,把香插在地上,越多越好,象征着五谷丰登,这叫作“布田”。
  应当指出,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风俗不尽相同,有的甚至相差迥异,所以盂兰盆斋会举行的日子也就有差别,有的在七月十四日,有的在三十日,但一般都与中元节共同进行。
  要之,七月十五这个节日,是汉民祭祖节、道家中元节、佛家盂兰盆节的混合体。大抵其发端乃汉族祭祀祖先之古风,后来因道家的提倡而成“鬼节”。佛教设此节日一为斋僧,一为救苦,随着时间的推移亦逐渐失去其本来面目,在祭祖的同时又有荐亡之务。”’特别是宋代以后,佛道两家互相渗透,此日遂成施食恶鬼之鬼节。
  在此仍要指出:关于七月祭祀祖宗鬼神的行事,初与佛教本不相关。在印度,七月十五日是佛教徒最值得欢娱的日子。汉族地区至今仍称某人法寿多少夏,就是从一年一度的安居结夏而来的。到了七月十五日,比丘各增一岁名曰受岁,由此可见,真正佛教的年节,应该在七月十五日。正因为七月十五日在佛教中的重要,所以布施作福、荐亡超度,也都以此日为最富有意义。盂兰盆会的根源在于目犍连尊者的孝心,这是最根本的。盂兰盆节敬佛供僧、济拔孤苦的意义与作法,与流行中的迷信行为实在根本不同。而佛教传人中国后,把这深具意义的孟兰盆会,慢慢地改变形式,所含“救倒悬”的意义,也就所剩无几了!反而将这最吉祥、有利于众生尽孝思、种福德的大好吉月误讹为凶煞月。至于有些风俗的大杀牲畜、拜祭鬼神,更是毫无意义,—也违背了佛教信仰的原则!
  总之,盂兰盆这物事,其所司职责竟然一变再变,充分反映了佛教在中国文化冲击下的合流趋势。同时也说明了:佛教在文化层面的“根本”与“方便”之争,必须处理好“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间的关系,清除民间佛教信仰中的迷信成份和建立正信的佛教,乃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注释:
  [1]《唐六典》卷四《祠部郎中》。
  [2]道经{要修科仪戒律钞》卷十二《太真科》。
  [3](佛祖统记》卷三十七。见《大正藏》卷四九。
  [4]《太平御览》卷三二引《唐书》。
  [5]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6]盂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
  [7]宋·吴自枚《梦粱录》卷四。
  [8]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三十。
  [9]晋·宗懔《荆楚岁时记》。
  [10]宋·高承《事物纪原》卷八。
  [11]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
  [12]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
  [13]范祖述《杭俗遗风?声色类》。
  [14]宋·叶延硅《海录碎事》卷二。
  [15]请参见明·袜宏《正讹集》。


  作者简介:李林,江西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河南省息县人,199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大学以来主要开展佛学方面的相关研究。著有《梵国俗世原一家——汉传佛教与民俗》、《张力的消解——禅学的佛学批判》、《弈道禅宗——禅与围棋之道》、《出离与担当——汉语佛学批判的另类文本》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