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丛林 | 2005年第3期 第4页 |
在省佛协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一诚
各位领导、各位法师、各位常务理事大家下午好!
在这炎炎盛夏,诸位不辞辛苦从各地赶来赣州相聚,参加省佛教协会第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对本届理事会上半年工作所取得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予以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予以商定,以及对我省佛教事业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思路进行展望和探讨,意义很深远。因缘难得啊!
当前,在全国上下都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全面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和宗教界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时代主题和时代机缘下,我省佛教协会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加强以道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为主体的各项自身建设,积极响应这一时代主题。今年上半年省佛教协会在我省各级党政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庐山组织举办了”市县佛教协会负责人培训班”,深入学习了《条例》,取得了良好的积极效应。
今天我们再围绕贯彻《条例》的精神加强我会自身建设,促进我省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于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大局的需要,这一主题,来共同探讨“关于省佛协统一传授三坛大戒、居士菩萨戒的有关规定,”以及“我省寺院住持任职、退职分级审批的有关规定”等议题。
传授三坛大戒和寺院住持任职、退职都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佛法的兴衰。但长期以来,有些规定一直没有得到实际的落实,鉴于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已经开始实施,依据《条例》和中国佛教协会所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再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佛协就有关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则是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佛教的自身建设,促进我省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希望大家就今天的各项议题认真商讨,提出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