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丛林 | 2003/2004年第4-1期 第16页 |
发扬传统与时俱进开创新世纪我省佛教事业的新局面
妙安
各位代表:
我受江西省佛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委托,向第三次全省代表会议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上一次全省代表会议是1994年6月召开的,距今已经九年。九年来,我国的国力大大增强,载人航天飞船遨游太空,成为世界第三个飞向太空的国家。全国人民意气风发,精神振奋,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奋斗。我省改革开放形势大好,各项建设事业蒸蒸日上,全省上下正朝着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前进。这些殊胜因缘,促使我省佛教界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作出自己更大的成就。
2000年5月,我们失去了深受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衷心爱戴的赵朴初会长。他是新中国佛教界的杰出领袖,他的逝世是我国佛教事业的重大损失,我们永远怀念他。学习他的爱国精神,继承他的宏大遗愿,把中国佛教事业推向前进。
第二次全省代表会议以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一诚会长的主持和领导下,经过全省佛教徒的共同努力,我省佛教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爱国爱教,遵规守法,旗帜鲜明反对“法轮功”邪教
过去的九年跨越了两个世纪,时代在飞速发展。为了提高广大佛教徒的思想认识水平,使大家能够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我会积极组织各设区市佛协和各寺院开展了一系列的爱国爱教学习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力求做到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习时事政策与学习法律法规结合;学习与实践结合;使全省佛教徒的思想认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保持一致。
我们先后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五大、十六大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宗教法律、法规;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深入揭批“法轮功”活动。这些学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印象深刻、学得扎实。通过理论的学习,广大佛教徒在不断提高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基本路线和基本任务理解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党和政府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大限度团结人民群众的需要。从而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理解,提高了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
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当时正值进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我们及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两个法规的精神,提高广大佛教徒依法接受政府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了我省佛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1998年2月,省政府发布《江西省宗教事务管理办法》后,我会立即召开了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研究制订贯彻执行措施,并决定在5月份举办一期“全省佛教界普法学习班”,聘请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于部授课,结合佛教实际,逐条讲解。全省各级佛协及开放寺院的负责人共58人参加了这个学习班。随后,各地佛协、佛学院和寺院有70多处都举办了类似的学习班或专题讲座。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大家学习了一系列的有关宗教政策文件,通过这些学习,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按照中国佛教协会向全国佛教界发出的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要求,我会在全省各寺院的广大僧众、居士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首先,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在佛学院开设政治思想课程,克服佛教院校过去那种“以学佛为主、与政治无关”的错误想法。其二,开展有形的教育活动,在1997和1999年香港、澳门回归之际,组织僧侣和信众收听收看回归盛况,举行祈福法会进行庆祝,使大家深感到祖国的伟大。目睹伟大祖国的繁荣富强,广大佛教徒爱国主义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更加自觉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在与“法轮功”邪教的斗争中,全省佛教界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做到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深入揭批,除恶反邪护持正法。从1999年到现在,我们坚持与“法轮功”邪教进行不懈的斗争。我会和各设区市佛协,以及各寺院都曾组织僧人、信众收听收看“法轮功”邪教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新闻;《丛林》杂志、《工作简报》不断刊登揭批“法轮功”邪教冒用、歪曲佛教术语,编造邪说,蒙骗群众的文章;各种座谈会、学习班纷纷揭露“法轮功”邪教的邪恶用心和伤天害理的滔天罪行。大家深刻认识到,“法轮功”邪教是一股彻头彻尾的用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聚敛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的邪恶势力,必须铲除。及时揭露和制止了法轮功邪教对佛教的不法侵害,维护了佛教的正信、正行。并用佛教慈悲之心帮助拯救“法轮功”痴迷者,走出误区,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
二、参政议政、维护权益、积极推动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基本原则。在这条原则指导下,我们佛教界人士拥护党的路线,赞成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参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对外交往参政议政。特别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广大信教群众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更加激发了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我省佛教界不少人士进入各级人大、政协,为当地的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献言献策。目前,在全省佛教界中已有1人荣任政协副主席,1人当选为省政协常委,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进入了我省高层议事机构。还有不少佛教界人士在各地人大、政协中当选为代表、委员,全省佛教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盛况空前。
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是宗教团体的基本任务之一。第二届理事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下,我会在落实宗教政策,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显著。每次人大、政协会议期间,佛教界人士就有关宗教政策、宗教立法、宗教事务管理等关系到宗教工作全局问题,提出的提案、陈述的理由都受到有关方面的极大重视,给予了妥善解决。在一些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涉及违反宗教政策,侵犯佛教界权益的问题,比如,有的寺院拆迁补偿问题,有的县佛协牌子砸破的问题,还有个别僧人被殴打的问题,经我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后,得到各级有关宗教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缓解厂矛盾,使问题在当地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慈悲济世是佛教的优良传统。我会注意发挥佛教与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按照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积极组织广大佛教徒开展修路铺桥、扶贫救灾,救助孤老等社会公益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九年来全省佛教界捐款及粮食、衣物,达到5000余万元。仅1998年长江流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期间,向灾区捐款折合人民币1500多万元,引进外来捐助500余万元。进贤、宁都、石城等地援建希望小学6所。今年抗非典期间,我会及各地寺院对社会的捐助超过30万元。济世利人,回报社会在我省佛教界已蔚然成风,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坚定信仰,纯正道风,我省佛教自身建设收效显著
赵朴老曾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要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即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我会自第二次全省代表会议以来,以抓教制建设促进道风建设,抓人才建设促信仰建设,稳步前进,收效显著。
我省佛教道风纯正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云居山真如寺、靖安宝峰寺、抚州金山寺等是道风响誉全国的道场,每年举行禅七或念佛七法会九年来,这些道场在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注重道风建设,使江西佛教保留中国佛教优良传统最多的特色愈发显著。为进一步促进道风建设,我会2001年向全省佛教界发出《关于认真贯彻省民族宗教局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中开展创“五好”场所活动的意见》,在全省佛教界积极开展创“五好”场所的活动。为搞好此项活动,会领导还多次赴全省各地,会同各设区市、县佛协对寺院进行检查督促。各寺院闻风而动,对照条件,查找不足,努力改进,争当“五好”场所。今年评比结果,全省佛教界有11所寺院进入“五好”行列。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寺院道风建设。
道风建设的发扬,必须有教制建设的保证,以制树风,如法如律,才能保持和发扬纯正的道风。在教制建设上,我会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全国汉传佛教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除及时转发到全省各佛协、各寺院外,还组织了学习、贯彻。并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印发了《江西省佛教界三师七证人员摸底表》、《全省开放寺院住持摸底表》、《全省寺院常住僧人摸底表》发至全省各地寺院进行登记,对寺院的管理进行规范。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我会经中佛协和省民宗局批准,严格按照《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九年来,成功地、圆满地、如法如律地分别在云居山真如寺举办了三期,靖安宝峰寺举办了二期,九江能仁寺举办了二期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并在南昌湾里火宁寺举办了我省首次亚部僧传戒法会。八次法会为来自全国各地以至海外的二千六佰多僧人传授了三坛大戒。同时我会还针对省内一些寺院乱传“居士戒”和不如法举办“水陆”法会的不良倾向和行为,及时作出了《关于对寺院传授“居士戒”和举办“水陆”法会等大型佛事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某些严重违犯教制教规,影响佛教声誉,经多次规劝教育仍不改的僧人,甚至对个别省佛协理事、常务理事违反戒律都作出了严肃的处理,反响强烈。教制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促使我省佛教道风建设的不断地向前发展。
我会自1986年成立后,一直是租用十几平方米的民房办公,严重制约了我们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1997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一诚会长的操劳和精心策划下,政府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将原南昌火神庙的旧址约二百多平方米的土地落实用于修建我会办公教学综合楼。在全省佛教界、各地佛协、各大寺院和信众的积极慷慨捐助下,几经努力,我会一幢建筑面积近1500平方米的办公综合楼终于拔地而起,结束了我会长期游击办公的历史,这是我省佛教界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省佛协向关心和支持办公楼建设的高僧大德、十方信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谢意。办公楼的建成,为我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使省佛协机关更好地运转起来,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两部一室;教务部、编辑部和办公室,增加了人员,调整了驻会干部,保证了省佛协的创: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佛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办好教育,开展研究,培养了一批佛教事业的合格人才
办好佛教教育,培养造就合格僧才,使如来家业后继有人,是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1992年,已故会长果一法师在庐山东林寺创办江西佛学院,94年副会长印空法师在临川金山寺创办江西尼众佛学院。由于办学经费等原因,江西佛学院于96年停办,中断了一个时期。新世纪初,在一诚会长呕心沥血中兴的宝峰寺,由一诚会长亲自任院长,筹措资金,聘请法师,江西佛学院又以崭新的姿态,于2000年8月正式招生开学。如今两所佛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教育政策的同时,遵照“学院丛林化、学修一体化”的要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夏安居、冬禅七”的修学方式,培养爱国爱教,佛学知识丰富的青年学僧。每年教师节,我会分别到两所佛学院去慰问,给老师们送去礼品、慰问金,鼓舞了献身佛教教育者的工作热情。到目前为止,复办后的江西佛学院毕业了首届52位学僧,江西尼众佛学院毕业了三届192位学僧。这些成果,为佛教界培养了一批合格的接班人,也为我省佛教事业储备了坚实的力量。现两所佛学院还有学僧200多人,分别就读于养正、初级、中级、高级、研修班学习。现在两所佛学院为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都在扩大建设。江西佛学院教学楼2001年5月破土动工,现已建成了一座上下三层,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的既现代又古老的宫殿式教学大楼,明年即可交付使用。江西尼众佛学院也正在兴建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的教学大楼,不久也可投入使用。
在办好佛学院的同时,为提高寺院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我会还多次开办各种培训班,1995年7月、1998年9月在云居山真如寺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僧伽培训班,1998年5月在庐山东林寺举办了“普法学习班”。三期培训班参加僧众近二百人,一些地方佛协、寺院也举办了相应的培训班、夏令营。培训班除学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还学习了佛学知识、梵呗等,通过培训学习后,我省佛教徒的政策法规知识、佛学知识和法事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
我省的佛教文化学术研究,近年来也有很大进展。2001年12月23日至26日我会在南昌佑民寺成功主办了“马祖道一禅师及其洪洲宗国际学术研词·会”。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中、韩两国佛教界人寸:和有关专家、学者有30余人。研讨会期间,中、韩学者围绕“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及马祖道一禅师在佛教史上的重要地位,洪洲宗的发展历史、宗风特色等,进行了认真研讨。通过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不仅增进了中、韩两国佛教界、学术界的友好交流,同时也更好地宣传了江西佛教。此外,我会还多次选派法师参加全国性佛教文化、学术交流会、演讲会。
为更好宣传江西佛教,弘扬佛法,在会长的倡导下,1998年初正式创办了我会会刊《丛林》杂志,至今已出版16期。创办后的《丛林》杂志,其内容既有指导意义的佛教经论、又有学习性强的佛学知识,有省外佛教动态、又有本省丛林寺院各项活动,特别是“农禅并重”特色的消息,内容丰富多彩,自创刊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佛教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及时反应我省佛教工作动态,我会又于2000年创办了《工作简报》。《丛林》杂志和《工作简报》的创办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佛教事业的发展。
五、坚持原则、广交朋友,我省佛教对外交往活动有新起色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佛教界遵照“在教言教”、“爱国爱教”、“爱好和平”的原则,积极发展佛教界的对外交往。
本会多次选派人员参加中、韩、日三国佛教黄金纽带交流会,t996年我会一诚会长作为中国佛教代表;1997年,一诚会K等2人作为中国佛教代表分别出席在韩国汉城、日本东京召开的三国佛教交流会;2002年我会选派9人随中国佛教代表团出席在韩国举行的三国佛教交流大会。今年我会有8人参加在日本举行的中韩日三国佛教文交流大会;还派出8名法师前往韩国体验修行。
1997年,一诚会长作为中国佛教代表团顾问,护送佛牙舍利赴缅甸供奉,受到缅甸政府和佛教徒的热情友好接待。2000年5月一诚会长率领中国佛教代表团二百余人,其中我省23人前往尼泊尔,参加我国在尼泊尔佛诞生地兴建的“中华寺”落成暨佛像开光、方丈升座法会,并亲自主法,为新任方丈送座。法会后,访问子尼泊尔、泰国佛教界,受到尼泊尔首相、副首相、佛教界以及泰国僧王的热情接待。同年11月7日至16口,我会派出2名法师,作为中国佛教代表团成员赴日本参访佛教教育。这些对外交往活动增进友谊,加强了我省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流。
在开展国际友好交往的同时,我会积极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佛教文化交流活动。1997年9月一诚会长等五人应邀到香港宝林禅寺参加力‘丈升座庆典法会。1998年、2001年一诚会长等法师,应邀赴台湾中台禅寺传授三坛大戒,分别担任羯磨、尼和尚、开堂和尚等职务。1998年副会长怀善法师应邀赴台湾讲经。同年6月常务理事证通法师应邀赴香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参学访问;2000年10月,应台湾中华禅净学会之邀,以我会副会长印空法师为团长的江西佛教教育代表团一行10人,到台湾参加“两岸僧伽教育”交流访问活动;2002年一诚会长等一行五人,到台湾迎归佛指舍利,期间一诚会长担任迎归团名誉团长,发表了佛指舍利迎归祈愿文,祈祷祖国早日统一。2002年我会接待了,来自台湾法鼓山“大陆巡礼祖庭古迹”参访团圣严法师一行500余人,到我省青原山净居寺、南昌佑民寺、洞山普利寺、百丈山百丈寺、靖安宝峰寺、云居山真如寺、九江能仁寺、庐山东林寺、西林寺等地礼祖参访。九年来,本着互相尊重、互不干涉、互不隶属的原则,我省佛教与港澳台佛教界进行了一系列的交往活动,既宣传了我国的宗教政策,又宣传了江西佛教,也学到了不少的先进管理经验,增进了我省佛教界与港澳台佛教界的相互了解,也为促进祖国的早日统一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九年来,我省的佛教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不能忘记这些成绩的取得,完全是依仗党和政府对佛教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依仗着党委统战部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佛教的支持和帮助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扶持。特别是省委孟建柱书记每年都和全省宗教界人士座谈,聚餐,认真听取我们的汇报和意见,使我们十分感动,我们没有理由不把江西的佛教事业做好。在此,我代表全省佛教界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省佛协九年工作的时候,我们深感工作的不足,我们还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还适应不了社会进步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佛教自身建设还抓得不够,有些寺院不如法的现象仍然程度不同的存在。各级佛协组织机构还不健全,工作进展不平衡,弘法利生事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佛教教育整体规划还不够完整,教学质量尚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今后加以改进。
历史已经进入了新的世纪,伴随着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号角,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需要我们佛教继续发扬“洪洲宗”马祖道一禅师开拓精进的创业精神,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全面开创我省佛教事业的新局面。按照中佛协第七次全国会议精神的要求,建议我省佛教界今后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建立和健全佛协会组织
遵照赵朴老生前提出的组织建设是保证的论述,各级佛教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佛教信众的教务组织。因此,各设区市没有成立佛协组织的要尽快抓紧成立,已经成立的要进一步健全、巩固、发挥作用,并严格按照中佛协的要求,做到有办公地点,有组织职能机构,有工作计划和安排,有章程和各项制度。并推荐信仰纯正、作风正派、道心坚固,有正知正见和具有一定佛学知识的信徒担任领导职务。全省11个设区市还有6个没有成立佛教协会,应当抓紧时间,尽快成立。
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本会要继续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要继续对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研究和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法律政策水平,维护佛教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是一项既长期又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今后应着重做好如下工作:注意抓好寺院管理。寺院是广大僧众修行和弘扬佛法的活动场所,因此加强寺院管理是佛教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按照中佛协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做好住持礼请、退位、班首、职事请退制,民主议事制,重大事务两序大众集体决定制等丛林制度。
努力提高僧尼素质。僧人的素质和形象是关系到佛法慧命能否存续的大事。要建立起褫夺制度,正本清源,改变个别地区僧人形象不整、真假僧尼混杂的状况。要认真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身分登记工作,已登记的佛教教职人员不能到未依法登记的寺院开展佛事活动。
严格规范传戒制度。继续贯彻执行中佛协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严格传戒寺院的资格认定,严格传戒师承的条件和资格认定,为建设如法如律的僧团提供保证。因此必须要继续抓好道风建设,从而纯正信仰,全面推进我省佛教事业的发展。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抓好道风建设;找到不足,力求与中佛协的要求一致。
三、进一步提高信众正信
佛教信仰是核心,没有纯正的信仰,佛法就无法得以延续,因此,提高信众的正信是佛法得以延续的前提保证。佛教传人我国已经历两千多年,之所以盛传而不衰,原因就在于佛法的正信。面对现实社会的商品化、现代化对佛教的影响,我们特别要继承佛教僧人独身、素食、僧装的传统,坚持正信,面向当代,开拓未来。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提出反对邪教、反对迷信,继续发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佛教传统,契理契机,弘扬佛法、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四、继续发扬佛教慈悲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遵照佛陀“众生平等”的教导和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情怀,继续实践慈悲济世,“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菩萨精神。发扬优良传统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弘扬“人间佛教”思想,实践慈悲济世、人溺已溺的菩萨精神,开展救灾扶贫等慈善活动。参与捐助失学青年和儿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捐助鳏寡孤残,扶残济幽;丌展植树造林、保护草原、保护环境的活动,通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向同家和人民奉献爱心,做到为国分忧、为民排难,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五、进一步抓好佛教教育、开展佛学研究、弘扬佛教文化
今后我们要继续办好两所佛学院,还要举办各类培训班,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年青僧才来继承如来家业,向高级佛学院输送人才。要继续办好《丛林》会刊,广泛开展佛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努力发挥我省禅宗、净土宗文化的优势,使佛教文化在我省得到光大发扬,进一步加强佛教历史文物的搜集、整理和保护,争取出版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禅宗、净土宗等研究著作。
六、进一步加强海外联谊和对外交往,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努力
我们要遵照国家和平外交政策的总要求,奉行“友好、合作、和平”的宗旨,继续加强与世界各国佛教徒的友好联系。积极与世界各国宗教界一起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的各项活动;按照“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继续开展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佛教界的友好联谊与交流,为维护世界和平,为促进两岸和平统一,为祖国的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发挥佛教的优势,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各位代表,第二届理事会的任务已圆满结束,本次代表会议将产生新的第三届理事会。希望大家同心同德,继续一如继往地支持新理事会的工作,再接再励,努力去完成此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把握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和合共事、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开创新世纪我省佛教事业的新局面努力勇猛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