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1996年第4期

放弃


前些天的一个晚上,我在翻阅一大堆印得很精美的东西:艺术通讯杂志、明信片、画展开幕式请柬、博览会说明以及印有各种稀奇古怪艺术品照片的年鉴。说实在的,它们多年来迷住了我,简直把我弄得不知所措。我一直记住这么一句话:你要是想对一个问题拥有发言权,你就必须先掌握它才行。
这似乎是有点荒唐,因为事实上我现在根本不在乎什么发言权。我之所以还在翻阅这堆玩意儿,完全出于习惯。当然,那种漂亮的印刷物会使你爱不释手。你会想,印得这么好的东西一定是有来历的,就像一块瓦片,假如被精心安置在紫檀木匣子里,那它肯定是宝贝。资深艺评人约翰·波利奥特说过,如果某个艺术家把任何东西,甚至他肮脏的内衣,放在艺术的脉络中,那么它就是艺术。无论它好、坏或是可有可无,它还是艺术。
现在还是让我回到那个夜晚——当我这么毫无目的地翻来翻去的时候,我的妻子手里拿着一张明信片问:这个是什么?
我瞥了一眼,那上面是一些花瓣、一些碎石子、一些绳子和一些歪歪斜斜的记号。
“你不懂我也不懂”,我回答道。这不是我懒于解释,而是我真的觉得烦了。就因为这些个玩意儿处在一个“艺术脉络”中,你就会感到花不再是花,绳子不再是绳子。连我的妻子也被唬得不得不向我请教。
有许多词可以信手拿来瞎说一气:存在的敞开、环境保护、亚洲文明、体制与个人、压抑和解放。你足足可以写两篇浮想联翩的散文,你还可以援引罗森堡的话:当代的绘画及雕塑是一种人首马身的怪物——一半是艺术,一半是文字。
这很荒唐,因为你没有必要凭着这么一张明信片去卖弄半吊子学问。所以我补充说: “你不要去动这个脑筋。看不懂,你就放弃。”
小时候我们都玩过捉迷藏的游戏。当我们找不到那最后一个藏得很隐蔽的小伙伴时,我们就会恶作剧地放弃寻找,然后让他自己无趣地走出来。我想起这件事是为了说出一个现实中的问题:有些爱耍聪明的艺术家总是擅长和我们捉迷藏,当我们四处找他时,他的那种得意会让他觉得自己相当了不起。只有当我们放弃寻找时,他才会觉得这种躲藏其实相当无聊。
美国人富尔格姆在他的一篇题为《捉迷藏》的随笔中也讲到类似的童年往事。更绝的是,当富尔格姆成年后,有时他会在家里的窗口看邻家的小孩藏在下面的树丛中,这时他会开玩笑地朝窗外大喝一声:“看见你啦,小家伙!”
结果,这小孩子被吓得尿了裤子。